公告日期:2017-03-30
证券代码:834986 证券简称:大利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0日发出,满足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20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4月20日9:30
结束时间: 2017年4月20日11:3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钱江辉、裘小红律师。
(七)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申江路3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股东,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同)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其他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0日8:3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建民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申江路30号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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