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7
证券代码:834986 证券简称:大利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申江路3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17年2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的召开、召集以及议程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所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终止挂牌事宜。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钱江辉、裘小红
结论性意见:
大利科技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符合挂牌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规定情形,且已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股东权益的保护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尚待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