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04
证券代码:834982 证券简称:远东国兰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远东国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广东远东国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89万元,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89万元。等额划分为91,890,000股。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股,普通股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法》一般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规定的普通种类的股份。优先股是指依照
《公司法》,在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之外
发行的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
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
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公司现有股东对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及优先股均不具有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面值。
第十五条公司的发起人及现有股东的出资额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认购股
和出资方式 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一)公司的发起人为陈少敏、蔡春生、 发
起 持有股份数 持股 出资方 出资时
人 (股) 比例 式 间
蔡慈雄、蔡泽娜、郑锡鑫、李文佳、许璧江、 股 (%)
东
陈 以净资 2015年
陈耀民、曾庆燕、陈哲、陈轲。各发起人认购 少 19,460,000 54.21 产折股 7月17
敏 日
股份数与持股比例如下: 蔡 以净资 2015年
春 4,200,000 11.7 产折股 7月17
生 日
发 出 资 蔡 2015年
起 持有股份数 持股 出资时 慈 4,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