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4958 证券简称:华夏检验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0-008
(4)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
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0-008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370,000.00 元、
母公司单体报表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370,000.00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274,220.60 元、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母公司单体报表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274,220.60 元;
收账款”与“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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