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1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4958 证券简称:华夏检验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审议批准公司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产和接受担保除外)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和接受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10%以上的,以及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 以上的,以及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
公告编号:2018-030
他关联交易; 联交易;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 (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下、三十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额在三百万元以下、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下、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下、
3%以上的; 10%以上的;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商业模式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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