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4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4943 证券简称:纳特康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赖国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1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进行权益分配。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报表
公告编号:2018-031
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48,237.63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8)。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2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结果为准。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应交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6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纳特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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