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3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4941 证券简称:希锐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莞市希锐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4日以电函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承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章程》等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提名邓承明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二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其职责。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东莞市希锐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希锐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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