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53
证券代码:834887 证券简称:ST 健佰氏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陈钢,时任董事长。
钱燕青,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53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钱燕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1)给予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陈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钱燕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纪律处分决定,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财务暂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53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将此事告知相关责任主体,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20】650 号)《关于给予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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