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0
浙江瑞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
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
理并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9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7年3月3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3680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
项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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