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4835 证券简称:海力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万明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160000004)为公司提供61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对担保期间2016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内的所有涉及该行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现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张万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万明
公告编号:2017-012
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万明 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 - -
(二)关联关系
张万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万明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520160000004)为公司提供61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对担保期
间2016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内的所有涉及该行的借款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担保由张万明无偿为公司提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告编号:2017-012
为实现公司融资,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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