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海力威”)作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的公司,委托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
亚前海证券”或“辅导机构”)担任其辅导机构。东亚前海
证券于2020年7月28日完成对海力威的辅导备案登记,并
于2020年10月向贵局报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2021年
1月向贵局报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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