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友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因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9
1.议案内容:
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5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应函扬、杨薇薇、林凡雄、潘林飞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9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邦腾金属有限公司、台州市惠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32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华龙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台州市金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龙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及支付水电燃气费用,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19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应友生、林春芳、徐中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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