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接
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因此本议案无
公告编号:2024-038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应友生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村**区**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林春芳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村**区**号
关联关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是合理的、必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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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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