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友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因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对 2024 年半年度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了《浙江巨东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增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4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新增预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惠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国际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48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志清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巨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及支付水电燃气费用,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巨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55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应友生、林春芳、徐中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全资孙公司台州巨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新增预计为台州巨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新增预计为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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