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0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11 月 8 日,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新增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关联方株式会社中京采
购商品,预计增加额度 2,000 万元。我们审阅了本次新增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会议资料和有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定价客观、公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新增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2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
林春芳、应函扬、杨薇薇、台州市邦腾金属有限公司、郏正叶、郑令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预计关联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 160,000 万元;公司向关联方平和商事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中京、平田工业株式会社采购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20,000 万元;公司向关联方平和商事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 万元;关联方台州市金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关联方株式会社中京向公司
公告编号:2021-050
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我们审阅了本次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会议资料和有关文件,我们认为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上述两项均是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等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定价客观、公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管云德 韩海敏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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