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1
公告编号:2016-013
证券代码:834787 证券简称:飞搏软件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及会议地址和联系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n)披露了《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会议召开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7号南京(雨花)国际软件外包产业园C幢四楼401公司会议室,会议联系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7号C幢四楼401室。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16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宏斌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增加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
公告编号:2016-013
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上述提案。
三、临时提案提交合规性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张宏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6%;张宏斌先生另外通过南京飞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搏大天成股权投资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0.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8%。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会议地址和联系地址变更情况
公告编号:2016-013
鉴于公司原办公地址租期已到期,且原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迁入新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址现变更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4楼405室公司会议室”,联系地址现变更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4楼405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和会议地址、联系地址变更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n)披露的《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飞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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