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证券代码:834779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议案
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构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增强公司实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现拟提请审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其他相关议案,以实现公司登陆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的议案。
(2)关于发行对象的议案。
(3)关于股票的发行价格区间和定价方式的议案。
(5)关于承销方式的议案。
(6)关于上市地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在股票发行前的利润分配准备遵循如下原则: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议案
(1)技术中心项目。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新增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产能项目。
(4)新增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产能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五)审议《关于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的议案》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做出承诺。
(六)审议《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议案》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七)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高效运转和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
(八)审议《关于制定<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下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九)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
为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十)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审核确认公司2015年至2018年1-6月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经
常性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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