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2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华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人数、选举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从5人变更为7人,免去
黄建新、陈武董事职务;
选举唐魁、胡昌生、彭忠波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
选举路冰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规范需要,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选、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后,由董事会另行通过。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的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监事不领取报酬。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美之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深圳市美之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于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内容做相应的变更。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拟完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公司拟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拟完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公司拟修改公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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