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6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34746 证券简称:鲲鹏万恒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8月股改期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由于股东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截止2018年5月15日股东个人所得税款应缴纳金额为943,240.96元和逾期滞纳金为457,471.87元,总计金额1,400,712.83元。
共涉及本公司三名股东,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姓名 应缴税款 滞纳金 合计
李尚 566,002.83 274,511.38 840,514.21
霍培红 94,285.26 45,728.35 140,013.61
侯万春 282,952.87 137,232.14 420,185.01
总计 943,240.96 457,471.87 1,400,712.83
公司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因未能按时履行该义务而
公告编号:2018-019
被北京市税务机关要求代扣代缴并缴纳滞纳金,本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代扣代缴方式,代替三名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和逾期滞纳金共计金额1,400,712.83元,从而构成了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资金占用履行的措施
由于公司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界定不清晰,上述扣缴义务发生时,未能按时履行扣缴义务从而导致发生滞纳金;同时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于资金占用规定不熟悉,上述资金占用发生时,未能及时告知持续督导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经过公司的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及时于2018年5月25日补充披露了《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述资金占用偿还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公司同时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补充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2018年5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资金占用偿还方案的议案》,对该资金占用进行了补充确认。
公告编号:2018-019
2、董事会持续敦促三名股东立即还款,其中李尚、侯万春两名股东表示因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偿还。目前,股东李尚、侯万春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消除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3、公司要求财务总监随时关注公司资金往来情况,有与关联方或者疑似关联方往来款时,及时向持续督导券商汇报该往来款项之事项。
4、董事会已督促挂牌公司加强内控建设和执行,严防存在上述类似的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已对目前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对于内部控制执行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
5、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培训,包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提高挂牌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占用进展情况如下:
股东李尚资金占用总额840,514.21元,2018年5月25日偿还金额335,828.00元,2018年6月15日偿还金额504,686.21元,累计已偿还金额840,514.2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尚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完毕;股东霍培红资金占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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