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 2017-020
证券代码: 834746 证券简称:鲲鹏万恒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上午 11:00 时在公司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霍培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讨论,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北京
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 2017-020
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
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
确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
2、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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