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万恒: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鲲鹏万恒资讯
2017-08-14 18:47: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14

证券代码:834746 证券简称:鲲鹏万恒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8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07月2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方式投票,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双方于2016年6月7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并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兴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已就终止相关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兴业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遵循勤勉尽职、诚实守信、认真敬业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的精神在公司业务发展、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内部治理、加强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和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对兴业证券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与兴业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无直接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商业安排需要,拟更换公司主办券商。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由中原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自全国股转公司对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除持续督导事宜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准、签署、公告、修改、报送本次解除持续督导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8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