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7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4746 证券简称:鲲鹏万恒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杨平先生、史春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王宏梅女士、刘香菊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3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1,657,276股,占股份总数的96.49%,
会议由董事长李尚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1,657,2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17-002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原董事杨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原董事史春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该新任董事王宏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总股本的0%。
该新任董事刘香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总股本的0%。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公司原董事杨平先生、史春苗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选举王宏梅女士、刘香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新任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杨平先生、史春苗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此次董事会选举王宏梅女士、刘香菊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会董事,是基于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使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任命王宏梅女士、刘香菊女士担任董事会董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及完善公司治理。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02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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