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万恒: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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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7 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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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27

公告编号:2016-031



证券代码:834746 证券简称:鲲鹏万恒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4号楼9层9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讨论,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史春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一职,史春苗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尚先生提名,公司拟聘任侯万春先生为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6-031



2.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杨平先生、史春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根据《公司法》和《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选举王宏梅女士、刘香菊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于2017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鲲鹏万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6-031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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