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4741 证券简称:三棱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同时废止。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首席执
行官的董事会任期。
第四条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
务,不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公告编号:2024-031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职权与职责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投资及重大经营计划的建设方案;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五)拟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属下企业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八)决定公司员工的聘任、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
(十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督促检查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和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首席执行官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首席执行官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首席执行官工作,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 首席执行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经济指标并保证完成;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接受董事会、监事会质询和监督。
第三章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
第七条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是讨论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
及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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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根据工作需要情况,决定首席执行官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召开频次、召开方式等。
第八条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组成人员为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首席执行官可以邀请董事长参加会议。首席执行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九条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由首席执行官召集并主持,首席执行官因故不能
主持会议时,可以指定人员主持会议。
第十条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的议题经参会人员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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