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21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
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
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12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
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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