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834702 证券简称:伊贝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收购江苏慧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朗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530万元,实缴612万元),股权转让款为750万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
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159,998,608.10元、净资产额59,691,059.88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79,999,304.05元、期末资产总额的30%为47,999,582.43元、期末净资产总额的50%为29,845,529.94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节股东大会一般规定,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借贷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和公司单方收益事项除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的。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是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作出的重要判断,也是《政府工作报告》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要
求。各地各部门必须把推动绿色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切实发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挑战。传统能源的使用方法,严重污染空气,也是造成现今各大城市“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热泵是一个朝阳产业,其高效、清洁是很多有机能源所不能及,既是属于节能产品,也是属于环保产品。热泵产品的应用面非常广泛,如采暖领域、烘干领域、高温领域、热水领域等领域。热泵产品是替代锅炉的节能、环保产品。
(六)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曹卫华
住所:如东县曹埠镇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慧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如东县曹埠镇工业园兴业路 1 号
主营业务:热泵的生产、研发、销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额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 股比例
江 苏 伊 贝 实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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