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1
公告编号:2020-066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0-066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91 鑫固环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原聘请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履行完毕,现根据公司发展,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进行全面的审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贷款暨提供担保及资产抵押的议案》
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部分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的原因,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如下贷款,具体如下:
(1)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期限 3 年,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沃德化工以机器设备及公司股东李加玉、魏训法、马丽涛以股份向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因日常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化工”)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3 年,杨道顺、孟琦夫妇为此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20-066
(3)因日常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化工”)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9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3 年,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房产向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3 年,杨道顺为此提供担保。
(5)因日常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沃德化工拟向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6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3 年,该笔贷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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