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道顺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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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化工”)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和徐州市思米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米达”)签订了
股权代持协议,协议约定:因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拟进行增资扩股,沃德化工拟实际出资人民币 16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00 万元,占农商行注册资本的 1.5681%,以上股权由沃德化工委托思米达代持。
思米达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和农商行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思米达认
购农商行 1000 万股,共计 1000 万人民币,同时思米达在自愿的基础上另行以每股 0.6 元出资增加农商行的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协商,公司拟变更对外投资协议的条款,变更后农商行的股权拟由沃德化工直接持有,思密达与沃德化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同时废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339,591.60 元,未弥补亏损 13,339,591.60 元,实收股本 20,666,7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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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第(二)、(三)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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