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1-029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91 鑫固环保 2021 年 9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化工”)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和徐州市思米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米达”)签订了
股权代持协议,协议约定:因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拟进行增资扩股,沃德化工拟实际出资人民币 16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00 万元,占农商行注册资本的 1.5681%,以上股权由沃德化工委托思米达代持。
思米达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和农商行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思米达认
购农商行 1000 万股,共计 1000 万人民币,同时思米达在自愿的基础上另行以每股 0.6 元出资增加农商行的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协商,公司拟变更对外投资协议的条款,变更后农商行的股权拟由沃德化工直接持有,思密达与沃德化工签订的代持协议同时废除。
(二)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339,591.60 元,未弥补亏损 13,339,591.60 元,实收股本 20,666,7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告编号:2021-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