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固环保”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自然人刘清坤陆续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及《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三》、《咨询服务协议》,系关于刘清坤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借款 25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到期,公司拟
与刘清坤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四)对以上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借款还款日期
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市鑫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必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道顺、实际控制人兼监事会主席李加玉、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马丽涛、实际控制人郑忠民、(上述提供担保方统称为“本次借款事项的提供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 2 年,并拟基于签署借款相关合同签订期权授予书,约定在触发行权条件的情况下,由刘清坤受让杨道顺在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中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并成为普通合伙人,并由刘清坤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并成为有限合伙人,以达到间接持有鑫固环保 383.6 万股股权的目的。
具体补充协议及期权授予书的条款以最终签订的情况为准。
公告编号:2021-01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交易
的议案》,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住所:铜山区天津路东、海河路北
注册地址:铜山区天津路东、海河路北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道顺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化工技术配方咨询;建材产品工艺咨询。
关联关系: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922,595股,股权比例为 18.98%,为公司在册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道顺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 自然人
姓名:杨道顺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绿郡小区 17 号楼 2 单元 xxx 室
关联关系:杨道顺持有公司股份 434.41 万股,股权比例为 21.02%,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3. 自然人
姓名:李加玉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火花村 1 组 xxx 号
关联关系:李加玉持有公司 357.60 万股,股权比例为 17.30%,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兼监事会主席。
4.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1-016
姓名:马丽涛
住所:河北省藁城市健康路 50 号 3 栋 2 单元 xxx 室
关联关系:马丽涛持有公司股份 143.20 万股,股权比例为 6.93%,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
5. 自然人
姓名:郑忠民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北路 369 号 14 栋 xxx 室
关联关系:郑忠民持有公司股份 143.20 万股,股权比例为 6.93%,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
6. 自然人
姓名:刘清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 106 楼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关联关系:刘清坤系公司董事
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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