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91 鑫固环保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深圳)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0 年度进行了总结,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2020 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对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提名许继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马加磊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6 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许继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继明简历情况如下:
许继明,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78年2月至1989年4月任江苏省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工会副主席;1989年5月至2004
年 12 月任江苏霸王集团党组书记;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徐州市久发工
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后勤部部长;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安徽鑫固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2019 年至今任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经核查,许继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任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审议《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自然人刘清坤陆续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及《借款合同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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