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鑫固环保
NEEQ : 834691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ingula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0 年 1-6 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萘酚废母液和反应残余物制备水煤浆添加剂的办法》(证书号第 3760390 号)、《气、液两相磺化碱法制浆废碱液制备水煤浆添加剂》(证书号第 3766483 号)、《一种利用含重金属的废硫酸制备混凝土早强防冻剂的方法》(证书号第 3758213 号)等发明专利证书。
2、2020 年 4 月及 2020 年 11 月,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
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可循环使用的玻璃防霉粉及其制备方法》(证书号第3760380号)、《一种用2-萘酚废液改性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及其制备方法》(证书号第 4120972 号)等发明专利证书。
3、2020 年 10 月,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3558)。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8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4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7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42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道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思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戚思忠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公司自然人股东杨道顺、李加玉、魏训法、郑忠民、马丽涛于
在公司挂牌时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在协议中,各方承诺,
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行使与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的
权力时将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以持股
数较多的一方的意见为表决意见。报告期末,五人合计控制公
司 66.0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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