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4690 证券简称:捷先数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捷先数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为了更加合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
应收款项帐龄、客户实力和信誉以及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收情况,参照同行业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2、根据近期公开信息披露的票据违约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公司管理层
认为 2018 年度公司原将全部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
处理不够谨慎,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第十一条:“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
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
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
得的可靠信息。”所规定的前期差错。基于对商业承兑汇票更谨慎的会计处
理,公司按照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调整了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
3、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调整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销售服务费用。
4、根据收入确认政策,调整 2018 年度的跨期收入。
5、根据存货跌价政策,调整 2018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
6、根据收入成本匹配原则,调整 2018 年度营业成本。
7、将待认证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8、根据期后奖金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整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跨期奖金。
9、将待转销销项税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10、将其他应付款负数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
11、将已到期未摊销完毕的房屋装修费用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12、将与企业日常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13、将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4、将同一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冲。
15、管理费用归集错误,将管理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16、研发费用现金流归集错误,将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专项说明报告,详见公司 2020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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