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3]第 1-0105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Tower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3]第 1-01055 号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夏旷安”或
“贵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
第 1-02949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贵公司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08.75 万 元、-2,189.00 万元和-1,145.39 万元,持续亏损导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2.29 万元,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贵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的 0.5%计算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并考虑风险因素,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 65,725.22 元,与上期审计的重要性水平
83,686.33 元相当。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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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净亏损为 14,669,498.73 元,持续亏损导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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