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4667 证券简称:安特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许若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蔡连生因公务缺席;
公告编号:2024-017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蒋毅强、夏濛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其他事项。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股份回购,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24-017
3、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的申报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回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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