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特源资讯
2024-08-30 17:51:0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834667 证券简称:安特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若鹏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蔡连生因另有公务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股份回购,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的申报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回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回购专户并办理履约保证手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并办理履约保证手续,该回购专户只能用于购买本公司股份。公司不得使用公司普通证券账户买卖本公司股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