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4667 证券简称:安特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
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许若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许若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许若鹏先生通过无锡凌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2,6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6.17%。许若鹏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2,6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98%。
聘任蒋永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通过无锡凌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5,358 股,占公司股本的 8.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蒋毅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告编号:2021-021
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通过无锡凌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903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唐冠南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换届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公告编号:2021-021
三、备查文件
1、《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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