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聚贤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的风险揭示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银河证券”)在审查我司督导的苏州聚贤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贤科技”、“挂牌公司”或“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工作中,发现2016年上半年公司预付吴江市顺龙电子模具有限公司200万元用来支付2016、2017年两年的房租,吴江市顺龙电子模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州聚贤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央珍的丈夫王雪根。挂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房租费用为100万元(详见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苏州聚贤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2016年度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100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以下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
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由于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从而导致未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主办券商已责成聚贤科技立即发布关于补充确认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公告并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时要求聚贤科技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等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并严格执行。
聚贤科技及其公司管理层承诺未来坚决杜绝该类事项的发生并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因目前聚贤科技信息披露工作存在缺陷,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