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834620 证券简称:摘牌唯鸿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33号)。由于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复核申请。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维持对四川唯鸿生
物科技股份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复核决定书[2023]15 号),复核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是:“维持股转发[2023]233 号对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的终止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
日终止挂牌”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3-071
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其进行特殊标识”。因此,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唯鸿”。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唯鸿”,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杨璇
公告编号:2023-071
联系电话:18382114372
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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