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ST唯鸿: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
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
唯鸿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唯鸿生物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收购人将
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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