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4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4605 证券简称:鸿晔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在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预计公司 2022 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公司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在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预计公司 2022 年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的独立意见
1、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公告编号:2022-007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符合公司在资本
市场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人同意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同意将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慧、熊诗圣、任鹏鹏
2022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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