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4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鸿晔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姜伟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和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
整个会议进行期间,亦维持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足够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按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所允许和指定的形式进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发展,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内部规范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及修订了以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选举新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姜伟伟(召集人)、梁远勇、熊诗圣。
提名委员会:熊诗圣(召集人)、任鹏鹏、姜伟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鹏鹏(召集人)、董慧、姜伟伟。
审计委员会:董慧(召集人)、熊诗圣、姜伟伟。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公司经营发展、资本市场的计划路径并配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根据相关规定,后续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停牌。
公司已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达成一致,预计本次终止挂牌不存在异议股东。公司将会采取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
2.起草、批准、签署、呈报、接收、执行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文件。
3.根据需要对有关终止挂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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