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晔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鸿晔科技资讯
2021-12-03 1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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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3


证券代码:834605 证券简称:鸿晔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和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

整个会议进行期间,亦维持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足够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按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所允许和指定的形式进行。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05 鸿晔科技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鸿晔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部规范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修订了以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
区春西路 688 号 1 层和 2 层 201 室、202 室、204 室、205 室,拟将经营范围变
更为: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电子
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服务;恒温晶振、滤波器、天线、功放、原子钟、芯片等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4299 第三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春西路 688
号 4 幢 201 室。 号 1 层和 2 层 201 室、202 室、204 室、205
室。

第十二条本公司经营范围是:从事电子科技 第十二条本公司经营范围是:从事电子科技 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销售;恒温晶振等电 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服务; 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恒温晶振、滤波器、天线、功放、原子钟、 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芯片等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从事货物及技
证件经营】。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十 三 条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十 三 条 本 公 司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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