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834596 证券简称:拜特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联睿达供应链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情形
承诺事项的内容 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完成后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联睿达供应链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在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 个月的限制。禁售期内,所持有的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若在锁定期内发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获得的股份也一并锁定。”
三、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事宜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为“(一)保证拜特科技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拜特科技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拜特科技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保证拜特科技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
4、保证拜特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本公司/本人不违规占用拜特科技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拜特科技的资产为本公司及关联方的债务违
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拜特科技人员独立
1、保证拜特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拜特科技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本公司及关联方领薪;
2、保证拜特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方兼职或领薪;
3、保证拜特科技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三)保证拜特科技财务独立
1、保证拜特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拜特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拜特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拜特科技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干预拜特科技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拜特科技机构独立
1、保证拜特科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不与本公司及关联方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拜特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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