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4596 证券简称:拜特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关于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文件,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股份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实施过程中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本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芳先生与联睿达供应链服务(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睿达”)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收购意
向协议》,联睿达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等方式受让胡德芳先生持有的公司19,308,3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763%,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并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胡德芳先生有意向联睿达转让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收购”)。
(一)《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签署主体
公告编号:2024-024
甲方:联睿达供应链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胡德芳
(二)《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股份收购的初步方案
1.1 甲方有意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等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即本公司,下同)29.3763%股份(对应标的公司 19,308,350 股股份)。乙方有意向甲方转让前述标的股份。
1.2 经双方初步协商,本次股份收购价格将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结合标的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等情况,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1.3 双方初步商定,甲方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份收购对价,具体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将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以下简称“正式协议”)的约定为准。
1.4 本协议系双方就本次股份收购达成的意向性文件,除“排他性”、“保密
及信息披露条款”、“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及“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条款外,本协议对双方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也不意味着双方就本次股份收购达成了一致。本次股份收购的各项具体安排及各方权利义务,最终应以经各方有权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并经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第二条 排他性
2.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3)个月内,双方同意就本次股份收购进行独家
及排他性的谈判。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亦不得促使标的公司或乙方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地寻求与任何第三方就转让或质押标的股份(或其他任
公告编号:2024-024
何与本次股份收购构成矛盾、冲突或竞争关系的交易)进行接洽、磋商、谈判或签署任何意向性文件、承诺、保证、协议或合同(不论该文件是否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2 若乙方或标的公司违反上述排他性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受让标
的股份并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份收购完成,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胡德芳变更为联睿达,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胡德芳变更为宋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联睿达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联易融科技集团(证券简称为联易融科技,证券代码为 9959.HK)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联易融科技集团是国内领先的供应链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本公司在技术、产品、市场和客群等方面具有协同效应。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联睿达,本公司将充分发挥与联易融科技集团的协同效应,进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股份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订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属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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