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0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4594 证券简称:大隆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投资设立了全
资子公司江苏匠星酒业有限公司。江苏匠星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怀德北路 73 号,法定代表人为郭辉,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2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
认对外投资的议案》,对此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拟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投资金额为 2500 万元人民币,未达到上述
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匠星酒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怀德北路 73 号
主营业务:酒制品生产、经营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实缴金额
式 金额 比例
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
现金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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