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7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4591 证券简称:华富储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储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华富储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0-015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华富储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并
于2020年4月28日公告了《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列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三)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00
(四)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居春山先生主持。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0日,有权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59156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7%。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公告了《会议通知》,
对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议案作出了通知。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4、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5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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