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鸿口腔”、“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序号 股份登记函取得时间 募集金额(元) 发行方案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公司运营资
1 2016年3月21日 58,861,600.00 金,支持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
2 2016年12月19日 148,275,255.00 用于购置厂房、股
权收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核查过程
(1)主办券商通过核查公司制度、三会文件、询问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方式,核查本年度定向增发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
(2)查看了股票发行方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认购公告、股份登记函资料,家鸿口腔股票发行募集资金58,861,600.00元,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3)主办券商项目组获取了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截止2016年7月30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项目组获取了公司银行基本户和为募集资金开立的一般账户的对账单、银行存款明细账,核查账户的余额变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2、核查依据
主办券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各类原始单据和记账凭证。
3、核查结果
序号 募集资金实际 金额(元) 是否与披露的股票发行方
用途 案一致
支付货款、购买
设备、人员工
1 资、运杂费及支 48,861,600.00 是
付保证金等补
充公司运营资
金
2 归还银行短期 10,000,000.00 否
借款本金
合计使用金额 58,861,600.00
募集资金金额 58,861,600.00
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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