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公告编号:2024-067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中午 12:30
预计会议时间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65 特美股份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149,683,731.9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0,016,941.58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告编号:2024-067
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合伙企业股东代表凭合伙企业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 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 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中午 11:30-12:3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公告编号:2024-067
(一) 会议联系方式:0570-7567516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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