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6,295,116.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7,509,770.3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3,6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3,6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112,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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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资料,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0,536,542.31 元,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6,295,116.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7,509,770.36 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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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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